1.反映大事。要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执行,围绕中原区的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及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积极献计献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体现出提案者的参政议政水平。

2.言之有据。提案是政协委员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有其严肃性,必须言之有据。也就是说要以调查研究作基础,尽量避免“即兴之作。要情况实,“听说”,“据反映”之类的情况不能反映到提案中。

3.案情清楚。提案反映的主要情况和问题要明确具体,言之有物,做到开门见山,语言简洁,说理清楚,判断正确。

4.建议具体。无论什么提案,都要针对问题,结合实际,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力求具体。缺乏可行的建议,理由再充分,也难以落实。

5.一事一案。要求在一件提案中反映一件事情或一个问题。如果一案多事,不仅难以将情况说清,而且难以确定承办单位,影响办理质量和办理时间。

6.书写工整。如果字迹潦草无法辨认,会给交办、承办等工作带来不便。提倡提案用电脑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