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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政协工作的全局观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3-10-25 浏览 人次
坚持政协工作的全局观
更新日期:2008年9月18日
政协工作是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政协工作,坚持全局观至关重要。全局观,指的是对形势、任务、中心工作的认识。面对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党的十七大赋予人民政协新的光荣使命和艰巨任务,坚持政协工作的全局观,对于做好政协工作,增强人民政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坚持政协工作的全局观,必须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政协工作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做好政协工作,首先要自觉地把政协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来认识和把握,明确人民政协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所处的地位。这是坚持政协工作全局观的根本前提。
从坚持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在长期的革命、建设中形成和发展的、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新型民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一大创造和优势。人民政协作为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党的领导、多党合作、政治协商三大基本要素的有机统一。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实践形式,人民政协的内在属性有三:第一,人民政协是以实现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为职能的政治组织;第二,各党派在人民政协的团结合作是政治上的合作,是建立在共同政治基础之上的合作;第三,这种合作的基本形式是就国家事务和各党派之间的共同性事务进行政治协商并在政治上实行互相监督。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色和优势。站在坚持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来观察和思考问题,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人民政协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运用好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有利于充分吸纳各民主党派的意见,使共产党的领导作用和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同时得到发挥;有利于拓宽社会各界进行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把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愿望的表达、诉求的提出,纳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轨道;有利于把发扬民主和加强团结有机统一起来,形成融洽和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从5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看,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也符合世界民主政治发展的潮流,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不仅会有力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而且也是对人类文明进步的一大贡献。
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人民政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内在本质的联系,其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实现广泛团结、集中各方智慧、形成强大合力。人民政协包括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在增进团结、凝聚力量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人民政协由界别组成,自成立之时起就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阶层结构变化,及时调整界别构成,尽可能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经过50多年的发展,人民政协已经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这种组织构成的广泛包容性,有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力量支持。
二、坚持政协工作的全局观,必须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视野来谋划政协工作
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必须放宽视野,着眼全局,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来谋划政协工作。这是坚持政协工作的全局观的内在要求。
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献计出力。发展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础和保证。人民政协必须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积极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充分发挥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注重选择那些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现实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高度关注民生,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形成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促社会和谐的生动局面。
要充分发挥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作用。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程中,人民政协肩负着重要职责。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重要作用,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不断扩大政协工作的社会开放度,积极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与国是、议政建言创造条件。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政治协商的内容和程序,发挥政治协商在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并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知情、沟通和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进一步拓宽参政议政渠道,不断丰富参政议政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参政议政的实效。
要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人民政协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当前特别要大力弘扬在抗震救灾斗争中彰显的伟大民族精神,努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和自觉价值追求。要发挥政协委员特别是文化艺术界的委员在文化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鼓励他们积极投身于文化建设,积极做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播者。要积极推动政协组织内部与文化建设直接相关的部门,认真做好文史资料征集整理、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戏曲传承、对外文化交流与协作等工作,使其在发展繁荣文化事业、提高文化软实力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要紧紧围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开拓文化市场等事关文化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症结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建真言、献良策、作贡献。
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是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关系,也是人民政协需要全面把握和正确处理的重大关系。要不断拓展各民主党派在政协参政议政的平台,切实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要深入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要密切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关注他们的利益诉求,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引导他们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要积极做好港澳台侨工作,特别是要努力做好知名爱国侨领、融入主流社会的华侨华人和华裔新生代的工作,推进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形成共享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
三、坚持政协工作的全局观,必须按照全局性的要求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政协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关键是要按照党和国家对全局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人民政协适应全局、服务全局、推动全局的能力。这是坚持政协工作全局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注重加强人民政协的学习工作。学习是人民政协的光荣传统,也是实现政协工作创新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政协要把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提升境界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用各种知识充实自己,用群众创造的实践经验丰富自己,努力把政协建成学习型组织。要通过学习,掌握思想武器,实现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把握方向的能力、服务全局的能力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
要正确处理政协工作与全局工作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做好政协工作,必须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全局。要做好中心任务与政协优势相结合的文章,找准履行职能的结合点、共振点和切入点。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把那些对推动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问题作为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重点和关键,集中全力实施突破,力争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重要参考。要进一步加深对服务全局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履行职能的新思路、新方式和新机制,使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与党和国家对全局工作的总体要求相统一、相适应。
要坚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在实践中总结,靠实践解决问题,用经验推动工作,是人民政协多年来形成的一个优良传统,也是政协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要善于把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人民政协有效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进行系统归纳和整理,形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实践成果,形成建立长效机制的制度成果,形成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的理论成果,为实现政协工作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专委会、联席会等多层次的政治协商更加规范,使政协的例会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评议监督等各方面的民主监督更加完善,使反映社情民意、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渠道更加畅通,不断完善政协工作的运行机制,推进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要切实抓好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加强政协自身建设,是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保障。要积极开展与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的联合调研,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重大方针政策的讨论协商及其履行职责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要注重体现政协组织的界别特点和优势,积极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努力使政协界别活动更加经常、更加规范、更加有效。要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拓宽委员知情明政的渠道,逐步完善委员管理服务的机制,增强委员参政议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节约型、和谐型机关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协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政协工作干部队伍,努力把政协机关建设成政协委员之家、各界人士之家、基层政协之家,在推进政协工作中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参谋助手、服务保障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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