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调查研究的特点原则和方法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3-10-25  浏览 人次
政协调查研究的特点原则和方法
更新日期:2008年12月22日
        调查研究是人民政协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政协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由于人民政协独特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着调研工作必然有着自身的特点、必须遵循的原则和基本方法。
      一、人民政协调查研究的特点
        1.调查研究的过程是广泛联系、深入各界的过程。政协由各党派、各团体和社会各界的代表人士组成,涵盖了社会各个层面,政治协商的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所以,政协调查研究范围之大、内容之广是一般党政部门和单位所不及的。政协组织委员开展调查研究,既可以了解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情况,又可以倾听有关界别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2.调查研究的过程是民主协商、增进共识的过程。政协开展调查研究,始终贯彻平等议事的原则,努力营造民主、宽松、和谐的氛围,鼓励方方面面畅所欲言,欢迎发表不同意见。在各抒己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形成共识,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调查研究的过程是沟通协调、建言献策的过程。政协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做些前期准备工作。在调研课题的确定上,及时与党委政府沟通,听取党委意见,接受党委交办的调研任务。在调研过程中,和有关党政部门协调配合,听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通报,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直接参与调研,实现委员与部门领导双向互动,委员可以随时提出问题,反映意见,部门领导也可以随时作出解释和说明,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
      4.调查研究的过程是民主监督、推动促进的过程。政协开展调查研究时,委员要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做到有喜报喜决不拔高,有忧报忧决不回避。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参加,进行跟踪报道,反映委员的意见建议。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民主监督的过程,始终体现了民主监督的内涵。
      二、人民政协调查研究的原则
        1.坚持委员主体原则。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也是政协调查研究的主体。政协开展调查研究,应根据课题内容组织相关界别和业务相近的委员参与,注重多吸收基层和一线的委员参加,主动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委员参加。要防止和克服以机关调研代替委员调研、以少数领导调研代替政协组织调研的现象发生。
      2.坚持服务中心原则。服务和促进发展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政协开展调查研究,就是要紧扣党政工作重点,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调研视角放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精心选择“热点”课题,做到与党政目标一致。同时也要关注党政部门暂时无暇顾及的“薄弱点”和关乎区域长远发展的“增长点”,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坚持履职为民原则。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职能决定了它必须把履职为民作为根本宗旨,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树立起“亲民政协”的良好形象。要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那些涉及面广、关联度大的民生问题提供有益参考,促进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目标的实现。
      4.坚持求真务实原则。人民政协位置超脱,视野开阔,其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较少受地区和部门利益的影响。政协开展调研,不仅要站在政策执行者的“第一方”,也要站在利益受惠者的“第二方”,更要站在旁观者的“第三方”,站在人民的立场、全局的高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观察现象、分析问题,提出科学可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意见建议。对基层反映的一些重大问题、有价值的情况都要反复调查核实,确保真实可靠;对认识上的一些不同看法,应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尊重各方意愿,做好工作。
      三、人民政协调查研究的方法
        1.“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为了提高调研质量,政协调研还要善于借助外力,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请进来”,发挥他们的智力优势,给调研工作提供科学路径和前沿信息。同时,根据需要组织调研人员“走出去”,到外地学习考察,以开阔眼界、汲取经验、拓展思路。
      2.“广覆盖”与“深挖掘”相结合。政协调研要尽可能广泛接触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层面的干部群众,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以求全面掌握相关材料和信息。同时又要集中力量,对重点问题进行“深挖掘”,多层面组织协商讨论,主动听取党政部门对调研成果的意见,主动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使材料观点更加准确,建议措施科学可行。
      3.“快反馈”与“重长效”相结合。调查研究的最终目的是将意见建议转化落实。根据调研成果内容,采用建议案、调查报告、提案、社情民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后,着力抓好反馈环节。政协应主动加强与委办、政府的沟通联系,了解政协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同时,加强跟踪督办,在转化落实和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定期邀请政府负责同志就某一方面的工作及调研成果落实情况向委员通报,组织委员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视察,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对各单位办理落实情况、工作改进情况予以报道,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
  (作者系江苏省南通市政协秘书长)